黑龙江:综合治理规范管理 打通“最后一公里”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1-11-30 12:03:11

近年来,黑龙江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推进执行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执行力度、效果和水平“三不减”,打通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执结570342件,首执案件到位金额723.95亿元。

“组合拳”让失信受罚守信获益

如何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从推动诚信龙江建设着手解题答卷,攻坚克难。

黑龙江高院积极向省委汇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省委政法委将综合解决执行难情况纳入平安龙江建设考核。牡丹江等9市(地)党委相继出台了贯彻实施办法,哈尔滨市、鸡西市人大常委会还进行了地方立法,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这促使全省各市(地)及相关单位都对此项工作重视起来,自觉落实了责任,形成了强大合力,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从查冻扣到评拍变,从纳入失信名单到限制消费、限制出境,黑龙江省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法院,织就成一张张联合惩治执行“老赖”的社会大网,让其寸步难行,一些长期赖账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法律义务上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以早日摆脱“失信受罚”给其带来的巨大压力。

这一张张大网,就是黑龙江高院打出的一记记强有力“组合拳”:与32家单位建立联合惩戒合作机制,明确60余项惩戒措施;与联合信用惩戒单位建立网络专线,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实时共享、比对和惩戒,2021年9月为省直机关工委一次性查询失信信息8000余条;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移送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省政法机关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与省监狱管理局会签关于开展在押人员协助查询的备忘录,解决执行环节在押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达难、查询难、听证约谈难等难题;与省公安厅建立执行联动联络员定期沟通机制。这一系列举措的有力实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心有所戒、行有所敛、违有所惩。近些年来,黑龙江法院累计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5.56万人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306.81万人次、高铁动车票27.61万人次,限制高消费70.57万人次,限制出境1744余人。

既要让“失信受罚”,还要让“守信获益”,一正一反之间产生强大的冲击力,这是黑龙江高院的一个制度创新。在“守信获益”上,该院制定《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执行机制,对于被执行人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或主动申请信用修复,通过创业创新提高履行能力的,给予暂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暂停适用信用惩戒等正向激励。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将被市有关单位认定为信用A类且无不良司法记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企业,列入诚信红榜名单库,并为入库成员设置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和诉讼服务专用窗口,根据情况依法为诚信红榜名单库成员免予提供担保或降低保证金比例。

为破解执行难插上“智慧之翼”

集约化服务,精细化管理,高效化指挥。在黑龙江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这个路线图上,执行信息化建设正在有力推动“最强大脑”释放能量,对全省法院实现案件动态管理、网络查控、司法拍卖、委托执行、信访督办、远程视频指挥。

“我们原以为没有希望了,没想到我们的钱这么快就到账了!”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对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发放执行案款60万元后,3名申请执行人高兴地说。目前,该系统已在黑龙江三级法院全部应用,缴款通知、案款到账、发放申请、发放审批、发放处理实现了一体化管理。2019年以来,黑龙江法院通过该系统发放执行案款391.42亿元。

用执行信息化破难题、通堵点,“一案一账号”只是其中之一。黑龙江高院还不断完善“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指导各中级法院与当地不动产部门建立“点对点”查询系统,与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有效对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查控。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发布网络司法拍卖61226次,成交金额47.65亿元,成交率28.2%,溢价率841.76%,节省佣金2.15亿元。应用“智慧执行”APP回复当事人问题建议,当事人留言回复率达90%以上。将执行案件10个关键节点信息通过12368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公开推送,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

案款对应不明、汇款信息不详、执行案款超期滞留等问题,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顽瘴痼疾,不仅需要花费大量人力进行管理,还会衍生其他风险,制约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2021年10月8日,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通过系统提存案款109万元。据了解,为解决执行案款长期滞留账户问题,该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建立了全省法院执行案款提存机制并开发了软件系统,试运行当天即提存案款145万元,目前已累计提存3.7亿元。

执行案款提存机制在破解执行案款“发还难”,实现零延迟、零滞留,这也是黑龙江高院建章立制的一项成果创新。该院修订了《全省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案款提存条件,即申请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的;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其领取的;其他不能发放的情形。

“对于穷尽办法仍然不能退付或无法查明的执行案款,只要符合提存条件即可提存处理,由提存法院、公证处和银行对提存款项形成封闭式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防范廉政风险。这样,既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又最大限度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洛大雨说。

让纸上权利变“真金白银”

黑龙江高院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用雷霆之势提升执行之力,推出了“雷霆专项执行”,集中力量向被执行人亮利剑、出重拳、强威慑,让胜诉者执行权益早日实现。

据了解,黑龙江法院“雷霆专项执行”始自2018年,由黑龙江高院制定方案、规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统一指挥三级法院集中时间和力量,通过开展集中搜查、集中惩赖、集中打击等各个专项行动,对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涉金融机构等一批“骨头案”“钉子案”集中攻坚执行,强势打击和曝光失信“老赖”,全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目前,“雷霆专项执行”已成为黑龙江法院的民生执行品牌,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27311件,发放执行款23.86亿余元;办结涉及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664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额17.12亿余元。

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这是黑龙江高院确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一件大实事。

围绕纾民怨办实事。2021年,一场聚焦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执行监督管理不力的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黑龙江法院密集打响。此次专项行动,全省法院对年初以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方式报结的全部首次执行案件,对信访当事人反映的违规终本、虚假终结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期限存在异常情况的案件进行了自检评查。黑龙江高院修订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办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实施办法》等制度,指导全省三级法院充分运行大数据平台,通过执行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对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加强监管,确保财产控制及时、处置及时,杜绝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冻结问题出现,打造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

围绕解民忧办实事。人民法庭多设置在农村或者城乡接合部,直接面对最基层的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接触频繁,是解决“三农”纠纷的最前沿阵地。但法庭不办执行案件,胜诉后权利人还得到距离较远的基层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这成了农村群众心中的一个痛点。

黑龙江高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在对全省91家人民法庭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农垦、林区推行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管理改革试点,让人民法庭从提供以审判为主的单一服务变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司法服务,把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建设为畅通无阻的“高速公路”。当事人在法庭即可申请执行立案,完成材料递交,与执行法官互动,不必再专程跑到基层法院去办理手续。这样的改革,不但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讼负担,还能够充分发挥法庭法官熟悉地域、社情、民风等优势,及早敦促履行、及时启动执行措施并掌控执行财产。特别是涉及土地等矛盾较大的执行案件,能够短时间就组织有效调解和解,钝化矛盾,防止“抢地”、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

“15天,1000余公里,30度高温。”33位当事人不约而同地将这组数字发布在了自己的朋友圈里。

此前,鹤岗市某通讯公司因收取这33人每人600元网费却未能按约提供服务,被告上了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后,通讯公司再一次失约,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日期还款,33位当事人便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远在400余公里外的门店,并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三次登门,却都无功而返。最后一次前去执行时,执行法官打听到被执行人当天可能会出现,当即决定在门店附近驻守。当天室外温度有30余摄氏度,等到几个小时后被执行人出现时,执行法官的衣服已经湿透。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手段的威慑力,当天筹款2万余元,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感谢执行法官,顶着高温,往返奔波多日寻找被执行人的蛛丝马迹,以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拨开乌云见光明,为我们找回了正义。”一名申请执行人感动地说。(段春山 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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